废水脱硝及回用系统用阀门、上海橡胶软接头、

废水脱硝及回用系统用阀门、上海橡胶软接头、

日期:2015-12-3 浏览量:409

废水脱硝及回用系统用阀门、上海橡胶软接头、压力表技术协议

1  总则

1.1 本技术协议书适用于废水脱硝及回用系统项目,它提出了该工程中采用的阀门、上海橡胶软接头、压力表、洗眼器等设备的功能设计、设备制造、性能检验、安装和运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协议中提出了*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全部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用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乙方应提*符合本协议书和相关*际*内工业标准的全新优质产品及相应服务,对*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 如果乙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乙方提*的设备完全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
1.4 乙方在执行本协议书所列标准或规范与其它标准或规范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或规范执行。
1.5 在合同签定后,甲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
1.6 设备采用的专利涉及到的全部费用均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甲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切责任。
1.7 本协议书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和签字后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乙方不遵守本协议,甲方有权拒受货,拒付款。
1.8 乙方提*的所有图纸资料须符合甲方根据工程总体的要求。
1.9 当订货清单与本技术协议有冲突时,以本技术协议为准。
1.10 设备制造完成后,甲乙双方会同进行设备A检。

2  技术参数

本技术协议规定的设备名称、设备型号、设备位号、设备数量及相关技术参数详见设备清单。

3  其他要求

交货状态:整体交货,指单个阀门(或上海橡胶软接头)与其配对法兰、垫片、紧固件及对应的阀门位号*(不锈钢吊*)为*个整体件。

4  通用技术要求

4.1 阀门、上海橡胶软接头要求

本技术协议书规定的阀门要求见表4.1-1 阀门及可曲挠上海橡胶软接头选用表。
表4.1-1  阀门及可曲挠上海橡胶软接头选用表

1 阀门选用表
1.1 标准 1)GB/T 12220 通用阀门 标志
2)GB/T 12221 金属阀门 结构长度
3)GB/T 12224 钢制阀门 *般要求
4)GB/T 8464 铁制和铜制螺纹连接阀门
5)GB 12236 通用阀门 钢制旋启式止回阀
6)GB 12237 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焊连接钢制球阀
7)GB 12238 通用阀门 法兰和对夹连接蝶阀
8)其它相关中*标准
1.2 手动/气动蝶阀 1)传动方式根据公称直径选用手柄(无代号)或蜗轮(代号为3)
2)连接方式采用法兰式(代号为4)或对夹法兰式(代号为7)
3)结构形式选用密封型中心垂直板式(代号为1)
4)密封副材料选用橡胶(代号为X)或衬胶(代号为J)
5)阀体材料根据工艺需要选择塑料(代号为S)、碳钢(代号为C)、球墨铸铁(代号为Q)或不锈钢(代号为P)
1.3 手动/气动球阀 1)传动方式根据公称直径选用手柄(无代号)或涡轮(代号为3)
2)连接方式选用内螺纹连接(代号为1)或法兰式(代号为4)或对夹法兰式(代号为7)
3)结构形式选用浮动球直通流道式(代号为1)
4)密封副材料选用橡胶(代号为X)或衬胶(代号为J)
5)阀体材料根据工艺需要选择塑料(代号为S)、碳钢(代号为C)、球墨铸铁(代号为Q)或不锈钢(代号为P)
1.4 止回阀 1)连接方式选用内螺纹连接(代号为1)或法兰式(代号为4)或对夹法兰式(代号为7)
2)结构形式选用蝶形止回式(代号为7)
3)密封副材料选用橡胶(代号为X)或衬胶(代号为J)
4)阀体材料根据工艺需要选择塑料(代号为S)、碳钢(代号为C)、球墨铸铁(代号为Q)或不锈钢(代号为P)
1.5 公称压力 除高压泵后阀门选用PN2.5MPa,其余均选用PN1.0MPa。
1.6 公称直径 根据工况选择。
1.6 阀门颜色 与配管颜色*致。
2 可曲挠上海橡胶软接头选用表
2.1 标准   GB/T 26121 可曲挠上海橡胶软接头。
2.2 型式参数   采用单球型(Q1),法兰连接。
2.3 公称压力   根据工况选用PN1.0MPa或PN2.5MPa。
3.1 参见对应选用表。
注:1)各类标准未注明日期,以*新版本为准。

4.2 法兰、垫片及紧固件要求

本技术协议书规定的法兰、垫片及紧固件要求见表4.2-1 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表。
表4.2-1  法兰、垫片及紧固件选用表

1 法兰选用表
1.1 标准 1)GB/T 9119 板式平焊钢制管法兰
2)GB/T 9124 钢制管法兰技术条件
1.2 型式 1)钢制法兰选用凸面(RF),钢制衬胶法兰选用平面(FF)。
2)UPVC(及其它塑料)法兰选用平面(FF)。
1.3 材质 1)碳钢:A105(锻造)或GB同*品。
2)SUS304:A182Gr.F304(锻造)或GB同*品。
3)SUS316:A182Gr.F316(锻造)或GB同*品。
4)塑料法兰:与管道材质相同。
1.4 配管系列 1)钢管配用英制管(系列Ⅰ)。
2)UPVC管道及管件标准选用《工业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系统 *1部分:管材》(GB/T 4219.1-2008)、《工业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道系统 *2部分:管件》(GB/T 4219.2-2008)
1.5 公称压力 除高压泵后阀门选用PN2.5MPa,其余均选用PN1.0MPa。
1.6 公称直径 根据工况选择。
2 垫片选用表
2.1 标准 1)GB/T 9126 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 尺寸
2)GB/T 9129 管法兰用非金属平垫片 技术条件
2.2 材质 V#7020(聚四氟乙烯系列)或同等聚四氟乙烯垫片
2.3 其它 PN2.5MPa选用涡卷式垫片
3 紧固件选用表
3.1 标准 1)GB 901 等长双头螺柱 B*
2)GB/T 6170 1型六角螺母
3)GB/T 5267.3 紧固件 热浸镀锌层
4)GB/T 97.1 平垫圈 A*
5)GB/T 97.2 平垫圈 倒角型 A*
6)GB 93 标准型弹簧垫圈
7)GB/T 9125 管法兰连接用紧固件
8)GB 799 地脚螺栓
3.2 型式 选用等长双头螺柱
3.3 法兰锁紧用螺栓连帽材质 1)螺栓连帽:A193Gr.B7W/HEX.HEAD HEAVY NUT(重型六角螺母)A194Gr.2H.(或GB同*品)。
2)镀锌厚度:螺栓连帽皆需采烘覆型锌铬酸碱皮膜处理12um±3um。
注:各类标准未注明日期,以*新版本为准。

 

4.3 涂装要求

l 设备涂装前,应去除所有的灰尘、锈斑、油污及其它附着物。油污需采用中性洗衣粉清洗表面。
l 除锈采用喷(砂)珠除锈法,钢材表面须达SIS标准Sa 2.1/2*(含)以上。不锈钢材表面涂装前,须全面扫砂或以电(气)动工具磨粗,粗糙度达20um以上。
l 本工程涂装油漆采用“永记*”油漆,且油漆系统均需7年保固,对于无保温防火层之碳钢与合金钢设备及配管与构架之涂装,选用CS-01油漆系统,见表4.6-1,其焊道及补漆请用CS-02油漆系统,见表4.6-2;对于无保温铸铁、不锈钢设备及配管与构架及热浸镀锌料件,选用SGS-01油漆系统,见表4.6-3。设备材料涂装过程中,底漆及中途漆的颜色选用见表4.6-4 底漆及中途漆颜色规格表,面漆颜色选用见表4.6-5 面漆颜色规范表。
表4.6-1  CS-01油漆系统规范表

CS-01 **道漆 *二道漆 *三道漆 *四道漆 *五道漆 总膜厚
油漆名称 无机锌粉底漆 EPOXY 三聚磷酸铝中途漆 EPOXY M10
中途漆
PU面漆 PU面漆  
永记
厂商型号
IZ-01 #1075 EP-20 UP-04 UP-04  
干膜厚 75um 25um 75um 25um 35um ≥235um

表4.6-2  CS-02系统油漆规范表

CS-02 **道漆 *二道漆 *三道漆 *四道漆 总膜厚
油漆名称 单液湿气硬化PU漆 单液湿气硬化PU漆 单液湿气硬化PU漆 PU面漆  
永记
厂商型号
PU-700 PU-700 PU-700 UP-04  
干膜厚 60um 60um 60um 60um ≥240um

表4.6-3  SGS-01油漆系统规范表

SGS-01 **道漆 *二道漆 *三道漆 总膜厚
油漆名称 EPOXY 合金用底漆 PU面漆 PU面漆  
永记厂商型号 #1020 UP-04 UP-04  
干膜厚 50um 25um 35um ≥110m

表4.6-4  底漆及中途漆颜色规格表

序号 底漆及中途漆 颜色规格
1 无*锌粉底漆 #36银灰色(5PB 6/1)
2 EPOXY 合金用底漆 #16柠檬黄色(7.5R 8/12)
3 EPOXY 三聚磷酸铝中途漆 #26棕色(10R 3/8)
4 EPOXY M10 中途漆 #22土红色(7.5R 5/4)

表4.6-5  面漆颜色规范表


区分 **道 *二道
  对照Munsell
*际通用色号
  对照Munsell
*际通用色号
1 不锈钢设备 #43蓝白色 5B 9/2 #70银色 Aluminum Silver
2 碳钢设备 #43蓝白色 5B 9/2 #67浅灰白色 近似 N 8.5
3 阀之手轮 #43蓝白色 5B 9/2 #67浅灰白色 近似 N 8.5

4.4 其它要求

l 本技术协议列出的设备材料及其各零部件的材质仅为*低要求,并没有免除乙方选择正确材料的责任,乙方必须保证在相应环境及水质条件下,设备能够长期稳定运行。
l 甲方有权针对乙方用料不限次数抽样检验及委托*三者进行材质检验,如符合标准,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不符合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进行相应整改。
l 设备交货时提*:各种资质证明影本、制造商测试及检查报告、安装操作机保养手册、工检文件资料、原厂测试报告、材质证明、检测报告、原厂出厂证明或进口证明、检附符合GB要求之检测文件。

5  质量标准及检验

5.1 概述
乙方提*制造设备、备件的金属材料、非金属材料、焊接材料、润滑材料等均应有生产厂出厂合格证,乙方应进行质量抽复查。
为保证本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的质量,拟制定以下各项检验措施。乙方提*的“设备”和“材料”甲方有权自费派遣人员参加从原材料采购、设备制作(设备监制)、设备出厂前的全过程质量检验。试验或试运转不合格的设备产品决不允许发往现场。
5.2 *般事项
(1)标准和规范
乙方提*的“设备”和“材料”应按照合同签定时*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及检验。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两周内向甲方提*“设备”和“材料”所使用的*家、行业及制造厂的标准和规范,包括为了保证“设备”和“材料”质量检验所需的项目内容和判断基准。甲方将对乙方提出标准及规范进行确认,并相互协商补充完善。双方商定同意的标准及规范应作为设备和材料检验的依据之*。
(2)当甲方对乙方提*的“设备”和“材料”有质量疑问时,经双方协商后进行必要的材质、性能、容量等品质检验,届时双方应相互配合不应无故拖延。
(3)本合同中凡属乙方提*的“设备”和“材料”在出厂前必须进行质量检验,试验和试运转,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4)出厂前检验的分类:
乙方*货的“设备”和“材料”的出厂前检验、试验和试运转的分类如下:
A类:乙方会同甲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按合同规定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试运转,但乙方在此之前应先对设备进行自检。
B类:乙方会同制造厂检验人员按合同规定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试运转。
C类:指A、B类以外的设备,由制造厂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试运转。
5.3 设备出厂前检验
(1)乙方*货的A类“设备”和“材料”出厂前,均由乙方组织会同甲方检验人员在制造厂按合同规定对设备进行检验、试验和试运转。
(2)在A检前四周内,乙方应向甲方提*设备的A检大纲,内容包括:
l 设备的名称、规格;
l 检验项目;
l 检验方法、检验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实施示意图;
l 所采用的标准编号;
l 判断基准。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检验大纲若有异议,通过函文或通过双方当面协商解决。如果甲方检验人员就检验大纲要*书以外的项目提出检验要求时,经双方协商*致后可以增加检验项目。
(3)在A检前两周内,乙方在设应将A检日期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此通知后*周内将是否派员前往检验的决定通知乙方,如决定派遣,还应提*检验人员的名单。如决定不派遣,乙方可自行检验。
(4)在A检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检验人员介绍质保措施和设备的质检情况,并免费提*检验的资料(含图纸)、乙方的自检记录。乙方应向甲方检验人员提*图纸、标准等技术资料和借用所需的工器具、测试设备的方便。
(5)在A检期间,甲方检验人员可对设备的制造、组装、试运转以及交货状态、包装、防锈、防潮等措施提出意见,乙方应加以改进。
(6)在A检期间,甲方检验人员对设备不符合标准或图纸要求所提的意见,乙方应加以整改,并将设备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列入A检质量问题小结中。凡作为抽检的设备,如某项指标没有达到标准和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扩大及*全数进行检验。
(7)在A检结束后,甲乙双方根据A检情况整理形成A检质量问题小结,并由乙方向甲方提*A检小结和A检记录*式两份。主要内容包括检查项目内容、主要件的材质和尺寸、加工装配精度、试验和试运转的检验数据。
5.4 设备出厂后检验
(1)当设备和材料到达现场时,甲乙双方将组织进行设备出厂后检验(开箱检验,简称OPI)。
(2)在*次OPI前,其具体实施办法由双方代表协商决定。开箱检验后的设备和材料交付甲方保管。
(3)开箱检验时若发现设备或材料有疵点、破损、数量不足或型号规格、质量、包装与合同不符,甲乙双方应共同制作《检验记录》《问题处理协议书》,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4)在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过程中如发现设备缺损,需要补*或修理,甲方填写“现场设备问题联系单”*式二份,提交乙方。乙方对此单所列设备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后签返*份给甲方。

6 包装和标记

1)本合同设备的包装均要坚固、牢靠、科学,并满足运输的需要和多次搬运、装卸、仓储情况下设备不受损。同时应根据设备的*点和要求,加上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破碎、防变形以及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完整无损。
包装设计应满足:
a.机械设备(包括马达)包装箱的承载能力不低于2吨/m2、仪器(电器)设备包装箱的承载能力不低于1吨/m2。
b.设备的外包装材料原则上采用木材。
在满足上述(a)、(b)量点的前提下,具体的包装形式与要求按《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标GB/T 13384—2008)选用。
2)*个包装箱(或*个捆扎件)内,不得装有不同“设备编号”的设备。在同*箱(捆)内散装的部件均应注明(用标签或不褪色的涂料书写)本部件在装箱单及设备装配图上的序号。
同*“设备编号”设备,如需要分箱(捆)包装时,每*个包装箱(或捆扎件)均应逐个注明分箱(捆)总数及本箱(捆)序号。
3)在每个设备包装箱两个相邻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涂料标明如下主要标记:
唛头标记:待A检时明确
 
甲方工程序号:
合同号:
批次号:
到站(港):
收货单位:
货物类别:
设备编号:
设备名称:
本箱(捆)序号/分箱(捆)总数:(当同*“设备编号”的设备分箱(捆)发运才予以标明)。
重量(kg):净重/毛重量
箱件尺寸(mm):长×宽×高
a)“货物类别”用机械、电气、仪表、精密仪表、计算机、危险品、时效性物品、耐材等字样表示。
b)电器仪表盘类设备须在包装箱外面用红色油漆指示出箱内盘面的正面,其标记为:正
c)除上述标记外,还应按各种货物要求标明防雨、防倒置、易燃、易碎等警告标记。
d)三吨以上货物在包装箱外还应标明起吊重心和吊装着力点。
4)裸体件、捆扎件应用镀锌板作标签,标明内容同3条款各点。
5)每个包装箱(或捆扎件)应有两份装箱清单,*份在箱内,另*份固定在箱外(防水防尘)。
6)设备采用木箱包装,依中*确认的检疫除害处理方式处理。设备交货时不得有保力龙。

7  交货和交货条件

1)乙方在交付设备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份数及时间交付资料。
2)本合同设备出厂前要进行试运转、检验合格后乙方才能交货。
3)设备的交货期以乙方将设备运*目的地的日期为准。

8  资料交付

8.1 设计资料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后5天内将设计资料提交甲方,包括:
u 设备外形尺寸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和侧视图
u 设备标准和设备样本
u 设备的易损件清单及图纸
u 设备的*年备品备件清单
u 设备的运行维护指导书(包括设备异常情况的判断依据)
u 其它必要的资料和图纸

8.2 设备随箱资料

乙方应在设备交货的随箱提*给以下资料(图纸及资料各四份,发现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发合同执行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u 装箱单、发货清单
u 装箱资料清单(按甲方提*的标准格式)
u 合格证(除*内常规资料,还应包括设备使用材质证明书、机械性能试验报告、水压/气压试验报告书、油漆厚度检测报告、原厂出厂证明或进口证明)
u 检验记录
u 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安装、试运转、投料试车、操作、维护、要*书等)
u 设备的随*件清单
u 设备的*年备品备件清单
u 设备的易损件清单及图纸
u 其它必要的资料和图纸

8.3 资料要求

乙方提*的全部技术资料均以中文提*,乙方提*的技术资料须采用公制系统。乙方须对所提*技术资料的正确性负责。
乙方提*的设计资料须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的形式提交。

9  服务

1) 乙方应做好设备的售后(现场)服务工作,并根据甲方的通知日期在24小时内派遣服务人员到用户现场,设备安装时由乙方派员到现场对安装图纸和安装技术指导书当面向安装单位进行讲解,并进行现场指导安装,处理安装过程中可能会碰到的技术质量问题。
2) 乙方协助用户进行设备调试直*合格,在设备安装和试运转直*合同规定的质保期间,如发现设备缺损和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处理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负责操作和维修人员的现场培训工作。
4) 乙方提*产品的质量保证期为功能考核后*年,设备使用寿命10年。
5) 在质保期内产品出现的设计与制造质量问题,乙方将免费负责改进或修复更换;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的损坏,乙方将积*配合有关方面进行修复或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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